苗栗縣政府
苗栗縣政府幹事
公告日期
115/04/10
有效期間
115/04/10 ~ 115/04/13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一) 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滿5年,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 最近3年考績,2年考列甲等以上。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兼任人事業務、辦理出納等一般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檢具資料及應徵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請應徵者於本(115)年4月13日(星期一)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完成授權後,請至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或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相關資料應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且不超過10M)。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及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空白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府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聯絡電話:037-559589羅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幹事
115/03/27 ~ 115/03/30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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