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新聞局
新北市政府新聞局科員
公告日期
115/04/10
有效期間
115/04/10 ~ 115/04/2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學士(含)以上學位者。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三、最近3年年終考績1年列甲等、2年列乙等以上。
四、工作態度積極、樂觀,對新聞媒體或大眾傳播工作具有熱忱,善於與人溝通互動。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且於報名截止當日無限制轉調情形(如為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形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一、市政新聞行程採訪與發布。
二、辦理媒體公關活動。
三、各式媒體輿情蒐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請於115年4月20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於My Data欄填列簡要自述(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請上傳以下資料(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現職派令;
3、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5、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
6、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掃描檔。
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則不予通知。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聯絡人及電話:張小姐(02)29603456分機6282,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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