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工友
公告日期
115/04/10
有效期間
115/04/10 ~ 115/04/24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工友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須為新北市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
(二)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積極任事、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四)具電腦文書基礎操作能力。
(五)須非屬本所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
(六)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其他國籍,且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亦未領(持)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
(七)無工友管理要點第4點及第5點不得僱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總機業務。
(二)支援公文交換。
(三)支援秘書室登記桌。
(四)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115年4月24日前檢附報名表件交寄至本所秘書室(以交寄日期章戳為憑,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秘書室工友」),俾利安排面試事宜。
(二)郵寄地址: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5樓秘書室莫先生收。
(三)聯絡電話:(02)29862345分機525。
(四)報名應繳下列證件,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1.工友履歷表1份。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4.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1份。
(五)本所將先行書面審查資格條件,擇優通知面試事宜。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及非現職工友恕不受理,所繳資料文件亦不退回,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案倘面試人員不符本所需求,錄取人員得予從缺。
(六) 本次徵才得列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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