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約用人員(工程師)

公告日期
115/04/10
有效期間
115/04/10 ~ 115/04/2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國內外大學土木、建築、水利相關科系以上畢業,或大學畢業並具工程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檢附相關工作證明文件並附記辦理工程類之工作內容)
工作項目
1.辦理左岸及風景區周邊環境清潔設施修繕及本科維管範圍內之維護業務。 2.其他專案工程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月薪:比照約聘僱312薪點(43,399元)。
聯絡方式
1. 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期限(115年4月21日)前,檢具履歷表(含自述)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各1份,以掛號郵寄:新竹市中正路120號「養工處景觀維護科 曾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並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工程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或以親持至本府辦理。 2.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3.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 聯絡電話:03-5216121# 548,曾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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