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專員
公告日期
115/04/11
有效期間
115/04/11 ~ 115/04/17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具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 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之公務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四、 熟悉政府採購法、具工程採購履約管理實務經驗,並具良好協調溝通能力者。
五、 具備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如具採購專業人員進階訓練及格證書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局辦公廳舍興建、修繕工程及其他採購採購業務。
二、總務相關管理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4月17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現職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
三、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
※聯絡方式:02-23961266#2942吳小姐(人事法規)
02-23961266#3124 邱小姐(工作內容)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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