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10
有效期間
115/04/10 ~ 115/05/10
職務列等
無資位至無資位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3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大學(學院)畢業。
2.具有擬任運輸(交通)管理、綜合規劃專長或工作經驗者尤佳,並具備獨立完成工作及溝通協調等能力。
3.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等能力。
4.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待遇:280薪點,折合金額新台幣42,588元。
工作項目
1. 辦理溫室氣體盤查及碳足跡管理業務。
2. 辦理品牌推動小組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案件。
聯絡方式
1.意者請自公告日起至115年5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履歷表(本公司網站自行下載)填妥後連同應繳證件,於報名截止期限內郵寄至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企劃處企研科陳專員收,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
2.報名應繳文件及徵才公告請詳本公司官網(關於台鐵)。
3.有任何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陳專員 電話:(02)23815226分機348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
114/10/30 ~ 11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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