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蘆洲國民中學

事務組長

公告日期
115/04/10
有效期間
115/04/10 ~ 115/04/24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者。 2.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3.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學校需要調整工作職務。 4.具電腦操作WORD、EXCEL、網頁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5.有採購證照、財產管理、一般庶務經驗者,若已通過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總務處事務組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有意應徵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115年4月24日)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報名時上傳以下資料: 1、報名表。 2、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簡要自述內容含家庭概況、成長歷程、個人理念、轉調本校原因及工作期許等並於末頁親自親筆簽章)。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6、現職派令影本(非現職者檢附最近任職派令及離職證明)。 7、最近一次銓審函影本(若任職期間逢機關改制,請附改制前、後之銓審函)。 8、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9、其他:如身障手冊、採購證照或專長證照、資訊、英檢等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三)經本校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另擇期通知面試。初審資格條件不符者或檢具資料未備齊全者,恕不另行通知,另應徵人員如均不適合本校需求時,得予從缺。 (四)本次甄選列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遞補該職缺為限。 (五)本報名表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甄試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六)洽詢電話:(02)22811571 報名問題:人事室分機620張主任 業務問題:總務處分機310陳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事務組長
115/02/24 ~ 11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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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組長
115/01/26 ~ 11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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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組長
115/01/06 ~ 11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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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組長
114/12/22 ~ 11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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