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戶政事務所
新北市淡水戶政事務所課員
公告日期
115/04/10
有效期間
115/04/10 ~ 115/04/15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形者(如為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形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3.須熟悉電腦操作,並能配合機關需求職務輪調、彈性加班,具有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戶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符合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115年4月1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並將下列資料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
1.現職派令。
2.最近及符合資格條件之銓敘審定函。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件。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相關資料(無則免附):如銓敘部釋復具可調任職系資格函、語言檢定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等。
(二)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錄取名額:正取1名(本職缺預計115年6月15日出缺),得擇優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連絡電話:02-26232830分機2006顏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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