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秀峰高級中學
新北市立秀峰高級中學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4/10
有效期間
115/04/10 ~ 115/04/16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陞遷法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相關法令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工作熱誠,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及職務輪調。
四、具WORD、EXCEL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工作項目
一、教務處設備組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及日期: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即日起至115年4月16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將下列檔案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案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一)考試及格證書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三)最近1次派令
(四)最近1次銓審函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六)其他資料:如專業證照、英檢、退伍令、身障證明文件等(如無則免附)。
二、上開資料亦可email聯絡人信箱[email protected];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鮑先生、(02)26412134分機111。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時間面試。
四、甄選結果公告於本校網站(網址:https://www.sfhs.ntpc.edu.tw/),備取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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