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約聘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0
有效期間
115/04/10 ~ 115/04/16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1.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2.科系要求:不拘。
3.駕照要求:需具備駕照(種類):機車或汽車。
4.工作經驗:不拘。
5.語言能力要求:不拘。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1.共同管道及寬頻管道維護業務。
2.執行統一挖補工程及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5年4月1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如未註冊先點選「前往註冊」)並上傳相關附件;或採EMAIL應徵:請將應徵資料並同履歷表寄至[email protected],並請於主旨註明【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約聘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挖掘管理科-約僱六等)】
※<應上傳證件>:
A.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註明手機及email等聯絡方式)。
B.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C.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D.工作經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將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本案承辦人:人事室陳小姐 04-22289111#34713。
3.約聘六等1名自簽訂僱用契約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本職缺除依需求名額錄取正取人員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局及所屬機關等別相同或性質相近之職缺。
5.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處理能力、主動積極精神及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7.工作時間:自8時至17時(視業務情況需配合加班)
8.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9.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8,948元)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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