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約聘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1
有效期間
115/04/11 ~ 115/04/17
職務列等
約聘6等296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41,173元)支薪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1. 辦理2026河海音樂季-三重場活動。
2. 協助辦理2026年歡樂耶誕城板橋區以外其他燈區活動規劃案。
3. 其他科內或局內相關活動參與以及協助。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採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報名(兩者擇一):
1.電子郵件方式:
相關履歷資料請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並請於主旨註明「參加觀光旅遊局專員職務代理人甄試」,另請附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2.郵寄方式:
請郵寄至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黃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電話:29603456轉4131),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觀光旅遊局專員職務代理人甄試」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二、 報名期間:
自115年4月11日起至115年4月17日止,最後收件期限為報名截止日下午5點前須「送(寄)達」本局(以本局收件時間為主),逾期、使用其他報名表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三、 報名資料及相關表件:
(電子郵件請以掃描檔傳送;郵寄者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表格請至「相關附件」下載或至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網站https://newtaipei.travel/>行政資訊網>公告資訊>徵才公告>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下載),應含基本資料、學經歷、專長、相關證照及自傳,請詳實填寫,並簽名或蓋章)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國外學校請併附學歷認證證明)。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工作證明、專業證照、語文檢定等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四、 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次徵才列正取1名,擇優備取至多2名,前述備取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則公開徵選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3.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局得予從缺。
五、 備註:
1.本職缺係代理本局專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缺,聘用期間以約聘6等296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41,173元)支薪。
2.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1月7日或於聘用原因消滅後應即解聘。
3.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131黃小姐(早上8點半至12點、下午1點半至5點)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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