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2
有效期間
115/04/12 ~ 115/04/19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對文化資產有興趣及熱情並具主動積極精神者。
(三)未曾受刑事處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1.文化資產(保存技術)相關業務。2.文化資產志工相關業務。3.原住民文化資產相關業務。4.性別平等相關業務。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約僱期間:本職缺為助理員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前1工作日止(如未獲分配或錄取人員未報到經列入其他考試計畫,得繼續僱用),僱用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
(三)僱用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辦理,支250薪點/目前折合率139.1,薪津報酬為月支34,775元(每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費用)。
聯絡方式
(一)有意徵選者,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相關資料須均詳填(自傳不得空白)。
(二)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面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電話:03-9322440分機120林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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