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美術館
國立臺灣美術館技佐
公告日期
115/04/13
有效期間
115/04/13 ~ 115/04/27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具備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及無限制轉調情事。
(三)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所定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四)具採購相關辦理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營繕修護業務。
(二)園區綠美化環境清潔管理業務。
(三)車輛管理業務。
(四)宿舍管理業務。
(五)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5年4月2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及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需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資料掃瞄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不予受理。
2.另請至本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ntmofa.gov.tw/)(首頁/最新消息/公告) 搜尋同徵才標題下載甄選報名表,填妥後word電子檔回傳至[email protected] (請勿更動格式設定並請於信件寄送時勾選”要求送達回條”確認),信件主旨統一為:國美館秘書室技佐報名表。
3.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5.本職缺視成績得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聯絡方式:
(1)徵才相關事宜:人事室劉先生,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142。
(2)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秘書室駱主任,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20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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