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種苗改良繁殖場
農業部種苗改良繁殖場科員
公告日期
115/04/13
有效期間
115/04/13 ~ 115/04/18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辦理人事行政工作經驗1年以上。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及資訊能力,且無懲戒或懲處紀錄。
三、於報名收件截止日前已無限制轉調情形,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例外情形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或陞任之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5年4月18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授權本場於甄選期間得調閱履歷。
二、應上傳附件如下:(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5)近5年考績通知書、(6)其他證明(例如:外語檢定證明、身心障礙手冊等,無則免附);請依序掃描為單一PDF檔後上傳。
三、如經通知補正仍逾期未補正者,視為初選不合格;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辦理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甄選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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