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13
有效期間
115/04/13 ~ 115/04/20
職務列等
約僱5等(280薪點,38,948元)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Office等相關電腦操作。 3.具採購工作或公務行政工作經驗者為佳。 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採購業務(15萬以上工程、財務、勞務採購、規劃並檢核修改本廠採購規範、採購法令公文彙辦)。 2.物品管理繕校請領。 3.15萬元以下小額採購(除檢修組、焚控組以外,含安全鞋採購、公共安全檢查)。 4.行政庶務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5年4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履歷資料內容,並將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廠得直接取得應試者完整履歷資料。如有疑義請洽人事室朱小姐,聯絡電話02-22300800轉406。 (二)初審合格者擇期安排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予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職缺視實際面試成績擇優錄正取1名,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 (四)本職缺為申請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任用計畫職代,僱用期間為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一日止(約至116年3月下旬)。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備註: 待遇:月支報酬280薪點(約38,948元);另本職缺符合支領焚化績效獎金。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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