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3
有效期間
115/04/13 ~ 115/04/2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電腦操作及MS-OFFICE、MS-EXCEL軟體。 3.具有辦理人事業務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1.本署職員到離職、動態登記及試用改實事項。 2.本署及所屬機關升薦任官等訓練有關事項。 3.人事人員管理相關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求才訊息網頁免費下載)(2)身分證影本(3)大學以上學歷證書影本(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等資料,並於115年4月20日前(含)線上應徵本職缺,將上開資料E-mail至 [email protected](聯絡人:張小姐,電話:8771-2419),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人事室聘用職務代理人】,或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職缺明細頁面 點擊【我要應徵】,前往【不須具公務⼈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啟動帳號後,維護「個⼈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相關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PDF檔案後上傳)。 2.請於履歷表註明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及電子信箱。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 3.本職缺係代理專員育嬰留職停薪所遺業務,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職務代理原因消滅前1日止(預計至116年12月1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4.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5.本職缺薪資,學士畢業為312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43,399元,碩士畢業為328薪點,折合金額為45,624元。 6.本職缺錄取人員自報到之日起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成績及格者始正式聘用;試用成績不及格,並經本署決議終止契約者,薪資發放至署長核定之日止。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