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專員
公告日期
115/04/13
有效期間
115/04/13 ~ 115/04/27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曾任或現職主計人員尤佳。
2.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內部審核等相關法令。
3.具作業基金經驗者尤佳。
4.具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辦理公務、基金等會計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5年4月2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自傳)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
2.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署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本署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分數達80分以上始得錄取。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
4.本案甄選職缺列正取1名,視徵才情形得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並得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5.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6.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2787-7921余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2787-7947彭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專員
115/01/23 ~ 11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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