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

獨居老人服務專員

公告日期
115/04/13
有效期間
115/04/13 ~ 115/04/16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2
候補
-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符合下列之一者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醫學、護理、心理、諮商與輔導、社會福利、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或其他相關系、所、學位學程或科畢業。 2.112年、113年或114年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強化獨居老人關懷服務計畫」聘用之行政人員。
工作項目
辦理獨居老人訪查、關懷服務等之行政事宜及個案直接服務。
聯絡方式
一、甄選方式:由本府組成甄選會,採初審、複試二階段甄選 (一)第一階段初審:書面審查(不符資格條件者,不進入第二階段複試)。 (二)第二階段複試:面試。 (三)錄取方式:錄取2名,依總分排名錄取,同分數時,以教育程度及擬任職缺相關經歷豐富者優先錄取。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 三、報名資訊: (一)報名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4樓。 (二)報名期限及方式:即日起至115年4月16日(星期四)下午17時截止,採親自、委託或郵寄方式報名,以「送達日」為準。(若以郵寄方式報名,則以郵戳為憑,惟本府於115年4月16日(星期四)前尚未收受者,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另請用掛號逕寄苗栗縣政府社會處老人及身障福利科-徐小姐收,並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獨居老人服務專員」及日、夜連絡電話)。 (三)應附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如附件)。 2.迴避任用具結書正本(如附件)。 3.國民身分證影本(面試時提供正本檢驗)。 4.學歷證明影本(面試時提供正本檢驗)。 5.從事社會工作或其他相關服務證明(請註明職務及工作內容)。 6.其他有利甄選之補充資料及證照(如:學業成績單等)。 ※備註: (1)以上文件請均以A4列/影印,並自行依序整理編排,如未依規定而造成資料遺失,本府概不負責;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報考人所填寫之資料及所繳交之文件於錄取後,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情事,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倘涉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3)有關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至苗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徵才公告下載使用。 四、聯絡人及電話:徐小姐,037-559651。 五、其他補充說明: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及本府請假須知核假。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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