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自來水廠
金門縣自來水廠技士
公告日期
115/04/13
有效期間
115/04/13 ~ 115/04/24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金門縣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
(二)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未受懲戒處分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無限制轉調情事者(公告截止日起1個月內期滿者除外)。
工作項目
(一)協辦水資源開發、自來水工程計畫之研擬、提報及管控。
(二)負責蓄水庫之安全檢查、整備維護與清淤測量等技術服務案採購暨履約管理。
(三)綜理湖庫管理、場站與湖庫設施委外清潔維護。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點選【我的應徵】,於115年04月24日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含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最新派令、現職最新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二)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 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5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四)聯絡方式:(082)327021分機117傅先生、e-mail:[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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