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警察局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13
有效期間
115/04/13 ~ 115/04/17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 高中職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3. 具有商業會計及文書相關工作經驗者佳。 4. 須具備WORD、EXCEL等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1. 行政業務、文書處理、環境整理、出納、收發、檔案管理、車輛拖吊。 2. 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聯絡方式
1. 職缺名額:1名。 2.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運用期間如需終止契約悉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3. 待遇:新臺幣31,449元(每月),得依「新竹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薪資支給標準表」核定薪資修正。 4. 應徵方式:請檢具個人履歷表(含照片、自傳、註明日間連絡電話,請列名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件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 5. 請於115年4月17日前掛號郵寄至「30046新竹市中山路1號收新竹市警察局秘書科洪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並請註明「應徵秘書科約用人員」。 6. 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7. 聯絡電話:新竹市警察局秘書科 洪小姐(03)5242091。 8. 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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