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美濃區公所

里幹事

公告日期
115/04/13
有效期間
115/04/13 ~ 115/04/22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形。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具客語能力檢定證書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承辦文書管理(總收發)。 二、法院不動產拍賣公告業務。 三、印信管理及不屬其他課室之業務。 四、公佈欄管理及臨時交辦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本職務工作指派支援秘書室業務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徵才及人員應徵採線上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更新個人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含簡要自述)後,經由「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指示填入相關資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將下列文件經本人簽章具結且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後,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審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其他專長證件(如英語、客語能力檢定證書)無則免附7、本所職缺外補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首頁「機關消息」下載。8、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請提供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或預防接種紀錄等相關證明文件。 三、證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報名相關問題,請洽人事室07-6814311#89(何先生)#88(孫主任) 【注意事項】 一、本項甄選採書面審查或擇優面試,資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虛偽證明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 二、本項甄選得擇優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備取人員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由本所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三、本項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里幹事
115/03/12 ~ 11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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