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管理員

公告日期
115/04/13
有效期間
115/04/13 ~ 115/04/21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1.具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2.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須滿10年以上】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學生出缺辦理學生出缺勤、獎懲、假務事宜、獎懲相抵、輔導銷過、學生手冊編印、學生就學貸款、學生獎懲委員會議。 (二)行政庶務工作:協助襄理性別平等委員會議、校園防制霸凌會議、校規修訂委員會議、導師會報、期末學輔會議等;各項獎懲缺曠假務通知單寄送、處室相關採購核銷程序、管理導師室門禁。 (三)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工作內容,請於8:00~12:00,13:30~17:00洽學務主任(聯絡電話:07-3815366分機2215) 2.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分機2211人事室楊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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