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南分局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南分局駕駛
公告日期
115/04/13
有效期間
115/04/13 ~ 115/04/2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駕駛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一、資格條件
(一) 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二) 具有職業大貨車駕駛執照。
(三) 思想純正、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四) 經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身心健康之證明,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二、資格限制: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
(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二)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犯前二款以外之罪經判決確定,其情節重大。
(四)曾任公務人員經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
(五)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六)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工作項目
(一)公文遞送至本園區廠商。
(二)公務車及垃圾車車輛駕駛、管理、維護與保養。
(三)公務車及垃圾車輛行駛里程、油料登錄彙報。
(四)收集本園區垃圾、落葉並載至焚化場及協助中心大樓環境清潔。
(五)臨時交辦事項。
待遇:薪給依規定辦理,約新台幣32,450元起薪。
報名期間:115年4月13日~115年4月20日。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資料(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自傳、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職業大貨車駕駛執照、相關工作或證照證明)以A4格式裝訂整齊(請寄至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南分局人事室收;地址:70955台南市安南區科技公園大道1號3樓,寄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官田中心駕駛」),一律採郵寄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聯絡方式
相關報名資訊請詳閱「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南分局駕駛甄選簡章」
工作內容請洽經濟部官田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陳小姐 06-6981189 分機6163
報名相關問題請洽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南分局 林小姐 06-3842980 分機632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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