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13
有效期間
115/04/13 ~ 115/05/04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依據:「臺北市立大學對外公開甄選約用人員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聘用期間:自奉核日至115年12月31日,期滿後得予以續聘;新進之約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約用。 (三)薪資待遇:碩士畢業每月42,145元(含勞健保);學士畢業每月36,860元(含勞健保)。 (四)報名資格: 1.大學畢業且具三年以上工作經驗。 2.具備會計專業知識。 3.熟悉 Word、Excel、Powerpoint 軟體運用等。 4.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善於溝通及需配合業務加班。 5.正式錄取後,可立即上班者。
工作項目
(一) 招生經費(含專案N011大考中心)經費之控管及審核。 (二) 法人產學合作計畫(國科會產學合作除外)經費之之控管及審核。 (三) 運動部(委辦)、體育局及捐贈之公文簽辦及經費之 控管及審核。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115年5月4日前(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參閱簡章九、繳交證件),郵寄本校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會計室邱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會計室約用人員),並請同時以電子郵件寄送至[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與人員:02-2311-3040轉1604,會計室邱小姐。 (二)繳交證件:(所繳證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恕不退還)。 1.甄選報名表1份,照片1張請自行粘貼於報名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請另附退伍令)。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專業證照(不限) 5.公務人員履歷表乙份(請依銓敘部網站登載橫式履歷表書寫)。 6. 3個月內申請之良民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7.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三)甄選方式:含初審(資格審查)及複審(1.筆試2.面試) *初審:應考人資格及經歷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複試時間,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文件將逕予銷毀。 *複審:筆試及面試(擇期通知) 1.筆試:含公文寫作及電腦實作,筆試時間由本校依需要律定60分鐘。 2.面試:含專業知能與經驗、工作理念及溝通表達能力等,面試時間每人5-10分鐘。 (四)成績計算:筆試40%;面試60%。 依面試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自甄審公告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五)錄取方式: 1.錄取時間:面試結束後奉核後公布於本校首頁(https://www.utaipei.edu.tw/)。 2.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