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鹿谷鄉公所
南投縣鹿谷鄉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4
有效期間
115/04/14 ~ 115/04/20
職務列等
-
職系
建築工程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南投縣
條件資格
一、具學士且為土木工程或建築相關科系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具服務熱忱、積極主動、及溝通協調能力,且熟悉一般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者。
四、本職缺薪點280。
工作項目
一、辦理都市計畫及建、使照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4月20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書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若無法登入上傳系統者,請將應徵資料檔案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二、應徵者由本所先行審查擇優電話通知參加甄試,若有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三、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9)2755720轉263鄭先生。
四、本甄選得候補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