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聯合大學
國立聯合大學專員
公告日期
115/04/14
有效期間
115/04/14 ~ 115/04/26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對於研究發展之推動有熱忱及法律經驗或背景尤佳。
具備良好英文閱讀、寫作、聽說能力,英語能力具CEFR B2(或英檢中高級)以上尤佳,請檢附英文檢定證明。
工作項目
一、學術倫理案件調查業務。
二、協助研發相關法令及合約之研議。
三、研發處綜合業務。
四、特聘研究教授及榮譽講座教授業務。
五、臺灣國立大學系統研發工作圈窗口(含學生實驗室交換獎勵案)。
六、配合中長程校務發展計畫研究發展業務及國際化發展之推動。
七、協助系所評鑑業務。
八、研發企劃組網頁更新與維護。
九、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行採線上徵才作業,說明如下:
(一)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且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4) 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等上傳至該系統。
(二)上傳上列證明文件請再次確認是否已包含所有需上傳之證件資料,若您有多個附件請先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所附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自行切結簽名並加註「與正本相符」)
(三)以上先就書面資料審查,應徵資料未填寫或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二、 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位,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四、 相關應徵工作內容等問題請逕洽研發處林組長,電話:037-381405。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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