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中和高級中學

學務創新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14
有效期間
115/04/14 ~ 115/04/3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學務創新人員屬專職人員,而非保全(或警衛)人員。 二、應具大專畢業以上學歷並符下列資格之一及進用方式如下: (一)具有教育部校安(含學務創新)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二)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年滿20歲(含)以上。
工作項目
一、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一)校園安全生活之促進與維護;如交通安全促進與維護、學生藥物濫用與校園霸凌防制、安全教育及防護訓練、不良組織防制、反詐騙、校園內外安全巡查等相關事宜。 (二)危機管理與校園安全通報等事宜;如輪值校園安全值班工作,校內外緊急事件處理及通報等相關事宜。 (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賃居生輔導訪視、校外聯合巡查、校外駐站輔導、暑期青春專案聯合巡查、夜間春風專案巡查等相關事宜。 二、學生生活輔導工作: (一)學生生活輔導;如學生暴力事件、偏差行為、管教衝突、高關懷青少年、弱勢學生等相關處置及輔導事宜。 (二)學生服務等相關事宜;如學生兵役、急難慰助金申請、工讀輔導、學產基金業務等相關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如全民國防教育教學用槍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及其他促進安全校園生活等相關事宜。 四、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學校及學生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聯絡方式
(02)22227146#302 請詳閱甄選簡章 第1階段 一、書面資料審查(佔總成績20%)。 二、填寫報名表並依報名審查表備齊相關資料,佐證資料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僱人員私章,各一式5份依序裝訂成冊。 三、一律採通訊報名,審查表、報名表及相關證件郵寄至:235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460號「中和高中學務處」收;連絡電話(02)22227146#302。 四、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不予受理報名且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惟未獲通知面試者,如需返還書面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書面審查合格名單預計5月8日後公告登載本校網頁請自行上網查閱,合格者方能參加5月13日甄選。 第2階段 一、面試(佔總成績80%)。 二、甄選時間: (一)面試於115年5月13日(週三)上午0930時起舉行,書面資料檢附齊備者擇優進入第二階段面試甄選,請依公告之面試時間、地點完成報到,超過報到時間者,不予參加面試,亦不予錄取。 (二)報到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並檢附3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檢合格報告正本(含胸部X光透視),未檢附者不得參加面試。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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