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

專員

公告日期
115/04/14
有效期間
115/04/14 ~ 115/04/20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
會計審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熟諳主計法規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工作項目
辦理運動部全民運動署主計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為運動部全民運動署主計室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專員。 二、 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如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 三、 報名上傳資料: (一)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 訓練進修〈訓練進修部分請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學習時數,其中專業訓練需經主計總處認證者始可以1.5倍計算,可利用eBAS訓練管理資訊系統「個人認證訓練紀錄」查詢及分年列印最近5年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已認證時數〉等證件,並上傳PDF檔。 四、 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 報名人數過多時,將視情況就報名參加且符合資格條件人員之基本選項、工作績效項下之「考績(成)」、「獎懲」、「重大殊榮」、「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及職務適任性項下之「語言能力」、「職務歷練」、與「職務訓練及進修」項目之分數,配合逐級陞遷之優先序列擇定參加面試序列,評選出積分較高5人以上(未達5人時,則為全部)擇優通知面試。 六、 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酌增備取人員2名,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 聯絡電話:運動部主計處黃小姐,聯絡電話:02-8771134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專員
115/03/11 ~ 115/03/20
檢視
專員
115/01/21 ~ 115/01/30
檢視
科員
114/12/16 ~ 114/12/25
檢視
專員
114/12/16 ~ 114/12/25
檢視
視察
114/10/31 ~ 114/11/07
檢視
科員
114/10/31 ~ 114/11/07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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