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中興地政事務所

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4
有效期間
115/04/14 ~ 115/04/19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土地登記案件、相關文稿,土地登記法令疑義請示等之擬辦。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項目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與同法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二)國內(外)大學、專科學校(或同等學歷)以上之學歷,科系不拘,具地政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務為職務代理缺額,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09月01日止,以約僱五等280薪點(約月薪38,948元,內含勞保、勞退及健保自付部分)計酬,並視實際需要按日計算。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擇適者擇期通知到所參加甄試(除面試外,得舉行筆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僱用通知書者將撤銷;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1個月內有效。 (五)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3276841#609呂小姐。(公告有效時間:115年04月14日起至04月19日止)。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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