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國父紀念館
國立國父紀念館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4
有效期間
115/04/14 ~ 115/04/20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博物館、美術、古物維護等相關系所畢業,或具備博物館藏品管理實務工作經驗。
(二)需配合本館舉辦活動於假日出勤。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一)協助典藏品入藏作業包括登錄、編目、清潔、狀況檢視、標示、拍攝檔 案照與上架定位等。
(二)協助典藏詮釋資料建置與檔案整理。
(三)協助典藏庫房庶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前一日止】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怒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綱「事求人機關征才系統」, 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本館全球資訊網首頁「徵才公告」下載),並將1.身分證正面、2.最高學歷證明(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需提供經我國駐外管處查驗之文件)、3.工作經歷證明(歷年勞工保險異動證明含投保薪資欄位,請持自然人憑證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網站查詢下載或臨櫃申請最新資料)及4.其他相關證明文如英檢證明、資訊證照、身心障證明等)等電子檔依序合併單一档案後上傳至應徵系统供参:報名逾期或應檢附之資料不齊者均視同資格不符。
(二)初審合格者本館擇優通知甄試,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本館得視甄選情形擇優錄取,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務薪資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鍾組長(02)2758-8008轉72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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