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約用護理師
公告日期
115/04/15
有效期間
115/04/15 ~ 115/05/14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6
候補
3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學歷:教育部認可高職以上護理科系學校畢業。
2.專業證照: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專業證照為護士(護理師)證書、長照共同訓練課程 (LEVEL 1)者。
3.經歷:實際從事長照護理工作3年以上經驗者尤佳(請檢附在職或離職證明),且須能配合輪班者。具有安
養護機構、護理之家、安寧緩和療護或感控實務經驗,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與統計分析能力優先進用。
4.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進用身心障礙者而未足額進用時,得優先進用身心障礙者。
5.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
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負責安養護住民照護工作及衛教指導。
2.協助督導照服員生活照顧工作之執行。
3.傳染病防治、預防保健計畫之執行。
4.輪班急診處理及護送住民就醫。
5.其他相關護理業務、工作規則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通信報名地址:22025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32號;聯絡電話:(02)22755157轉170聯絡人:李晴先生/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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