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14
有效期間
115/04/14 ~ 115/04/17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1、高中(職)以上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具國稅相關業務經驗尤佳。做事認真負責且有服務熱忱。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5、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工作項目
1.資料登錄、建檔、文書與報表整理等行政業務。
2.主管辦公室及會議室之清潔、管理與維護。
3.代理總機及總發文業務。
4.人事室協辦業務。
5.協助租稅宣導活動業務。
6.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附照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5年4月17日前逕寄(送)達地址: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20號(逾期恕不受理)服務管理課崔小姐收(聯絡電話:03-5585700分機401),並於信封註明「應徵服務管理課約用人員」字樣)。
2.本次徵才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書面審查合格者得視本分局需求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
3.每月薪資:新臺幣3萬2,451元。
4.僱用期間:115年實際到職日起(預估缺,115年4月29日以後)並視年終考評決定是否續僱。如因故未能開缺時,本公開甄選自始無效,錄取人員不予進用,不得異議。
5.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另備取人員將視當時出缺職務及僱用期間核定。
6.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分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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