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農業試驗所
金門縣農業試驗所技士
公告日期
115/04/14
有效期間
115/04/14 ~ 115/04/21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農業技術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金門縣
條件資格
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不得陞任情事。
工作項目
(一) 辦理「金門縣有機農業栽培專區基礎環境改善工程」案 。
(二) 辦理離島基金 金門縣農作物節水栽培技術改善計畫 。
(三) 辦理果樹苗木採購、公告、販售及結報等事宜 。
(四) 開心農場規劃、受理登記、簽約收費及技術諮詢等各項服務 。
(五) 金門縣農產加值打樣中心營運管理事宜。
(六) 農作物栽培試驗規劃、數據彙整及結報呈現。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 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點選【我的應徵】,於 期限內 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含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最新派令、現職最新銓審函、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
(二)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 1 名, 得擇優增列候補 1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 5 個月內 ,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四)聯絡方式:082--333381翁先生,電郵[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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