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臺東市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14
有效期間
115/04/14 ~ 115/04/20
職務列等
4等1級250薪點(35,400元)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具備下列所列各項資格條件者: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具備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積極主動且認真負責。。 2、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且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 3、具公務機關約僱、職務代理、約用人員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本案僱用期限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或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止。
工作項目
辦理一般民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請檢附下列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具結書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履歷表及切結書請至本所官網下載(https://reurl.cc/8DdmxX) (二) 相關資料請於結束日前,寄至臺東縣臺東市公所人事室,信封請註明「應徵民政課職務代理人(里幹事)」。 1.聯絡電話:089-325301轉251 蔡小姐 2.收件人:臺東縣臺東市公所人事室 3.地 址: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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