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衛生局

約聘人員(照顧管理專員)

公告日期
115/04/14
有效期間
115/04/14 ~ 115/04/28
職務列等
聘用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2
候補
2
工作地點
彰化縣
條件資格
(一)學歷要求:碩士、大學、專科。 (二)科系要求: 1.大學以上(含)畢業取得社會工作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公共衛生師、心理師,且具2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2.專科畢業具上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書者,且具3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3.符合應考社會工作師資格,且具3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符合應考社工師資格係指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請一併附上學分成績單及實習證明) 4.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系所碩士畢業,且具2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5.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系大學畢業,且具3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6.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科專科畢業,且具5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三)具備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https://ltc-learning.org/mooc/index.php) Level1,共計18小時課程並檢附學習證明。(請隨報名資料檢附,或於任職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資格訓練課程) (四)諳電腦 Windows/Microsoft office/操作。 (五)凡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消極條件者不得報名。
工作項目
(一)長照需求評估、照顧計畫擬定、長照服務連結、長照個案服務品質管控、宣 導等及其他照顧管理相關工作。 (二)辦理住宿式服務機構住民之長期照顧需要及評估作業。 (三)配合政策辦理品質查核相關行政作業。
聯絡方式
(一) 甄選方式: 1.口試(70%)、筆試(30%)。 2.符合本次徵才資格者始能參加甄選,甄選時間、地點另通知。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以電話通知口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15年4月28日止(以報名截止日當天本局收件為憑,不以郵戳為憑)。 (四)報名方式:一律以掛號郵寄至彰化市曉陽路1號5樓,彰化縣衛生局長期照護科收,請 於信封上註明應徵「115年度長照十年計畫-強化照顧管理人力資源計畫」照顧管理專員。 (五)報名應準備資料:彰化縣衛生局照顧管理專員甄試報名表、學歷證件、相關證照或符合應考社工師資格證明、服務證明、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Level1 18小時課程之學習證明等證件影本,一式3份(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格不符或逾期者,恕不退件與通知。 (六)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 (七)錄取方式:口試及筆試總分成績達80分以上者,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正取2名、備取2名,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錄取者接獲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報到者視同放棄。 (八)錄取公佈:本局網站公布並以公文通知。 (九)其 他: 1.強化照顧管理人力資源計畫由衛生福利部補助。 2.有關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科、系、所之範疇,可至教育部統計處之大專校院學科標準分類系統查詢(網址:https://stats.moe.gov.tw/bcode/):學科類別/醫藥衛生及社會福利領域、社會福利學門、老年人及失能成人照顧學類等項下查詢。 3.聘用期間:任職後至115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表現優異者,優先續聘)。 4.待遇:照顧管理專員職稱相當行政機關公務人員之職等,照顧管理專員之312薪點(相當第6職等),薪資每月43,399元。 (十)聯絡人及電話:聯絡人:黃小姐,聯絡電話:(04)7278503分機30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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