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東區老人之家

護理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14
有效期間
115/04/14 ~ 115/04/22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護理科畢業且領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二、持有長照服務人員證明或完成長照Level 1課程並取得該課程學習證明。 三、具老人福利機構護理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院民之護理專業服務。 二、院民及其家屬之衛教與指導。護理相關行政業務、熟悉電腦一般操作及文書處理(word、excel)。 三、需配合輪值三班、工作態度細心、認真積極、品德操守良好。 四、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照片。請至本家網站https://ersch.mohw.gov.tw/,政府資訊公開/人才召募下載)、畢業證書影本、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影本等,於115年4月22日17時30分前(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以掛號逕寄或本人(委託代理人)親送970花蓮市民權路125號「衛生福利部東區老人之家養護科護理收」,並註明應徵職務(護理人員),聯絡電話:(03)8509228分機121(養護科護理辦公室)。 二、資格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家亦得從缺。 三、錄取人員到職前須繳交3個月內身體健康檢查(含1週內之糞便檢查)文件,如有傳染性疾病急性期,須治療待專科醫師診斷無傳染之虞始能報到。 四、月支薪資報酬: (一)護理師(含證照費)新臺幣43,173元起,每年考核甲等可晉1級加薪,共8級,最高為50,963元。 (二)夜班費小夜班360元-440元,大夜班500元-600元。 (三)年終獎金1.5個月(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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