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玉井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4
有效期間
115/04/14 ~ 115/04/23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持國外學歷者請附經驗證之證明及中文翻譯本)。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迴避任用、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三)以具有身心障礙證明者為佳(有效期限於僱用期間內均為有效)。 (四)熟悉電腦操作(word、excel電腦軟體應用及網際網路操作能力),具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熱忱者。 不符合資格條件者請切勿應徵,如錄取後始發現有此類情事者,立即終止約僱。
工作項目
辦理人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資料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1.甄選報名表(各欄請詳細填寫並簽名或蓋章)。2.切結書。3.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4.最高學歷證件。5.曾更改姓名者或具原住民身分者,請檢附戶籍謄本影本1份。6.身心障礙手冊(有效期限於僱用期間內均為有效者),無則免附。7.其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電腦資訊相關證件、退伍令等)。 (二)本次報名採下列方式為之: 1.郵寄報名:於115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將甄選報名應繳交資料及證件影本,以郵寄掛號方式「寄達」本校人事室並電話確認:06-5741101轉分機651或652,信封請註記「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及上班及下班後可聯絡之電話號碼。(寄達日以本校收件日期章戳為憑,請應徵者自行估算郵寄送達本校時間,逾期寄達本校者,一律不受理)。 2.自行送件報名:於甄選報名截止日(115年4月23日) 下午5時前,將甄選報名應繳交資料及證件影本送達本校人事室(非上班時間,不接自行送件報名)。 (三)甄選方式:經人事室通知,於115年4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時於本校面試。(請於上午9時40分前攜帶身分證件及相關證明文件正本至人事室報到);惟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可斟酌情況從缺;合格者書審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另通知且報名資料不予退件。備取人員以遞補本次公開甄選之職缺為限,備取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待遇:約僱職務代理人(五等280薪點,38,948元/每月)。 (五)僱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代理人事室組員請假期間所遺業務,被代理人請假期滿或提前銷假上班,約僱職務代理人即無條件終止僱用,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六)錄取標準為70分,應試人員如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時,本校得斟酌情況從缺,不再個別通知。甄選程序完成後,於本校網站公布正、備取人員名單。 (七)其他資料請詳見簡章。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5/03/06 ~ 11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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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115/02/11 ~ 115/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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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12/12 ~ 1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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