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試驗所

計畫助理

公告日期
115/04/14
有效期間
115/04/14 ~ 115/04/24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資訊處理能力,熟諳word、excel、powerpoint等操作能力,熟悉電腦文書。 三、積極學習態度,配合度好、認真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公務車及租賃車輛管理、飲水機保養、水質檢驗及各大樓水塔定期清洗。 二、 協助本所能源會議資料彙整。 三、 協助辦理庶務例行業務核銷(如水、電、油料費等)。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本所得依業務需要調整擔任業務。
聯絡方式
請於115年4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並檢附以下文件: (1)甄選報名表(請至林業試驗所網站「公告訊息/徵才公告」項下下載)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4)各式證照或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無則免附)。 以A4格式,單面列印,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至100051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秘書室,擇優通知面試。 2.資格不合、履歷表應填欄位未填、應附文件未齊(含未於報名表簽章欄位簽名、履歷表格式不符等)、所附證明文件與履歷表所載個人資料無法認定相符(請檢視所附各式證件證書與履歷表及身分證是否相符),或未錄取者,均不另行通知,經通知面試而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恕不退件。 3.本次徵才得增列備取人員1至2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