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技士

公告日期
115/04/14
有效期間
115/04/14 ~ 115/04/24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一)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人員,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 (三) 具備溝通協調及執行能力、服務熱忱,主動積極細心者。 (四) 具備公文處理、電腦文書處理(如Word、Excel、PowerPoint)。 (五) 熟悉政府採購業務並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者尤佳。 (六) 具土木(建築景觀)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履約管理等相關經驗者尤佳。 (七)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土木建築相關工程採購、發包、施工履約管理業務。 (二) 校園土木建築景觀、空間規劃及指標管理事項。 (三) 校舍營建修繕事項。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式,請於115年4月24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之事求⼈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相關作業,「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繕打履歷⾃傳,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供本校調閱,並於系統內上傳符合本職缺職系之相關證明、證照或合格證書等文件掃描檔(無則免附)。 (⼆)聯絡電話:02-28267000分機62095⼈事室黃小姐。 (三)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技士
115/02/11 ~ 11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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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
114/10/13 ~ 11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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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佐
114/03/24 ~ 11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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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佐
114/02/27 ~ 11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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