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經濟部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14
有效期間
115/04/14 ~ 115/04/2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會計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
二、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情事者。
●僱用期間:⾃錄取人員報到⽇起試用3個月,並依相關考核(年終考核及試⽤期滿考核)結果辦理續僱事宜。
●⽉⽀報酬:起敘薪點280薪點(每點折合率新臺幣139.1元),折合新臺幣38,948元。
工作項目
一、審查及核辦本部主管非營業特種基金及所屬行政機關財會案件適法性、合規性。
二、本部主管非營業特種基金會計報告審查、彙編及相關會計報告上網資訊公開作業。
三、所屬行政機關預算執行情形及調查表資料彙辦及編送等。
四、其他綜合性業務。
聯絡方式
一、請有意報名者至【經濟部人事服務網】網⾴下⽅(https://service.moea.gov.tw/EE320/)「外補職缺公告」點選報名(本職缺報名專頁網址:https://service.moea.gov.tw/EE320/PSNV/PSNVN100Q.aspx?CALLER=INDEX&Param=72027897A3250A473D667D244FF1AEF5),並填寫「經濟部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於簽名後掃描上傳至系統,以完成報名作業。
(一)點選【我要報名】按鈕以網頁線上報名⽅式詳實填寫相關報名資料。
(二)報名應檢附文件之注意事項如下:
1.於本職缺公告網頁下載「經濟部新進聘(僱)⽤⼈員甄選報名表」,依式填寫並簽名確認填報資料無誤後再掃描上傳至系統。
2.檢附報名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下【上傳系統文件如超過20⾴,應於報名截⽌期限前以紙本寄送相關資料】:
最⾼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未提供證明者,以資格條件不符合,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部不另⾏通知補件)。
(三)採紙本⽅式寄送報名表及佐證資料者,應同時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注意以下訊息:
1.請於115年4⽉20⽇ (星期一)【報名截⽌期限】前,將報名應檢附文件逕寄: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經濟部⼈事處第2科陳⼩姐收【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會計處約僱⼈員D120010」】。
2.為保障應徵者權益,請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恕不退件。
3.為利確認紙本報名表件送達資訊,請務必完成線上報名事宜。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另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人: 陳小姐 02-23212200#884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