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蘇澳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技士

公告日期
115/04/14
有效期間
115/04/14 ~ 115/04/28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水產技術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宜蘭縣
地址
工作地址: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3號 一、報名方式: (一) 本項職缺採線上報名,請務必先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登打「簡要自述」,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且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本校甄選報名表及切結書。(報名表及切結書均需本人親自簽名)請至下方附檔處下載並填寫相關資料,報名表word檔並於報名截止日前e-mail至人事室信箱[email protected],未寄送視同證件不齊。(請勿任意修改格式,務必依限傳送至本室信箱以利彙整。)。 2.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請印於同一面)。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並檢附中文譯本及經駐外單位驗證屬實之證明)。 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5.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其他專業證照、語言檢定、工作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 聯絡電話: 業務內容請洽:03-9951661轉500實習處彭主任。 報名事項請洽:03-9951661轉160人事室蘇主任。 (三) 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經審查證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水產技術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且無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2.具教育部認可之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3.具水產、漁業、養殖、海洋資源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嫻熟行政業務及公文處理,並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作業軟體。 5.具工作及服務熱忱、品性端正,溝通協調能力佳,注重行政倫理。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並能配合學校作息。 ◎本職缺係擬商調人員之預估缺,如商調案未予以核定或撤回,本職缺當然消滅。 ◎本校僱(聘、任)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於公告截止當日前,應無限制轉調或不得任用等情事。
工作項目
1. 食品科中餐教室、水加教室、烘焙教室及中麵教室設備檢查管理、器具及機械器具等財產之保管與維護。 2. 食品加工等各門實習計畫日誌課程總彙整、實習材料請購核銷。 3. 製訂各教室整潔維護自評表及設備維護紀錄簿、並貫徹執行管理工作。 4. 擔任國中技藝班導師。 5. 協助輔導烘焙麵包及食品檢驗分析技能檢定術科考場管理工作。 6. 協助海事水產類技藝競賽訓練及場地準備工作。 7. 支援食品科部分科務行政業務。 8. 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二、甄選方式及程序 (一) 甄選方式分為資格審查、面試等二階段;甄選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且不予資格審查;資格符合者,將擇優進行面試,參加甄選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得斟酌情況予以從缺。 (二) 正取1名、至多備取2名,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三) 甄選錄取人員名單,需核准後始行生效,屆時將另行通知錄取人員,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 其他事項: 1.候補名額之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若公告期限截止,應徵人數未達甄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或無適當人選可資面試時,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 3.甄選當日若經公告停止上班時,另訂甄選日期並於本校網站公告。 4.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事求人(https://www.dgpa.gov.tw)。 (2) 本校網站(https://www.savs.ilc.edu.tw/)。 5.應徵者之甄選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將用於本校此次甄選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同意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 6.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法令未明確規定事項由本校甄審委員會決定。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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