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業務助理

公告日期
115/04/14
有效期間
115/04/14 ~ 115/04/22
職務列等
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8,948元)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以上文史哲學、藝術學群、建築設計學群、社會心理學群、管理學群相關科系畢業(不合資格者請勿投件)。 2.具文化行政或其他公務經驗者尤佳。 3.且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4.具台語口說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八塊厝民俗藝術村日常營運。40% 2.辦理八塊厝民俗藝術村展覽規劃。30% 3.辦理八塊厝民俗藝術村教育推廣暨表演活動規劃。20%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 採郵寄方式報名:請檢附報名表件於115年4月23日(四)中午12時前(非以郵戳為憑)寄(或送)達本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3樓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局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B-閩南及民俗文化科-業務助理」及白天連絡電話,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culture.tycg.gov.tw/index.jsp) 訊息公告-事求人自行下載列印使用,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 03-3322592#8033。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5年4月28日(二)下午5時前,刊登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culture.tycg.gov.tw/index.jsp )最新消息,符合面試資格者將通知其面試,請於115年4月30日(四)上午9時20分至本局1樓101會議室報到。 (三) 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局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5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薪資及僱用期間: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8,948元(適用勞動基準法),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年底如通過考核,續僱)。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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