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股長
公告日期
115/04/14
有效期間
115/04/14 ~ 115/04/19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
職系
交通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無公務⼈員任⽤法第28條、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及無特考特⽤等限制調任者。
二、具有交通相關單位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公車動態資訊系統。
2.公車候車亭維護管理。
3.新增及汰換附掛式公車智慧型站牌。
4.新增及汰換獨立式公車智慧型站牌。
5.候車亭電力設備建置。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無紙化,⾃109年1⽉1⽇起全⾯實施線上作業,應徵者請經由⾏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
⼆、報名⽇期為115年4⽉14⽇起⾄115年4⽉19⽇,請於公告截⽌⽇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網⾴,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進⾏本職缺應徵,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事總處取得個⼈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學歷證書、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等)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全無法參加甄選。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試,未獲⾯試或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四、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候補⼈員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惟應徵⼈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五、洽詢電話:(02)29603456轉8488(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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