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農業試驗場
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農業試驗場校聘助理技師(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4
有效期間
115/04/14 ~ 115/04/2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具備大學以上學歷。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擔任公教機關人員」之情事者。
二、具備農業技術及農產種植或加工等相關知識及技術。
三、工作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能配合業務共同努力者。
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工作項目
一.協辦生農學院及場內相關研究計畫,包括工作執行、經費核銷。
二.督辦自製產品加工、研發、理貨及工作場域保險投保作業。
三.實習工廠約用及臨時員工人事管理。
四.佐理本校學生農場實習課程行政作業,包括採購、核銷資料彙整。
五.綜理實習工廠維養、機具購置及各項管銷費用繳納與核銷。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薪資待遇】
依據本校校聘及計畫技術人員薪級表規定,月薪新臺幣36,291元起。
【聘期】
本次甄選職缺自校長核定日後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到職前1工作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
【檢具文件】
一、臺大校聘人員履歷表(https://reurl.cc/2QG41m )
二、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經歷證明與專業證照之證明影本。
四、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應徵方式 】(收件期限:即日起至2026年4月27日止)
一、請將上述所列資料整合為一個PDF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臺大農場校聘技術人員_姓名」)
二、不接受紙本申請,將依履歷資料擇優通知進行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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