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5
有效期間
115/04/15 ~ 115/04/23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6
候補
6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國內外專科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污水處理廠及污水抽(揚)水站等相關設施之工程規劃、設計、監造。 2、人民陳情案件及各類工程報表彙整等行政管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務僱用期間至115年高考三級及格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時間預計約至115年10月下旬止)。聘用原因消失時,錄用人員應同意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符合前述各項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3、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4、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還書面資料。 5、請務必填寫正確連絡電話,俾利簡訊或電話通知。 6、本職務報酬為360薪點,計折合新臺幣 50,076元整。 7、聯絡人:邱小姐,電話:25973185#4085。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聘用職務代理人
115/03/20 ~ 115/04/01
檢視
聘用職務代理人
115/02/26 ~ 115/03/12
檢視
聘用職務代理人
115/02/06 ~ 115/02/23
檢視
聘用職務代理人
115/01/19 ~ 115/01/26
檢視
聘用職務代理人
115/01/09 ~ 115/01/16
檢視
聘用職務代理人
114/11/25 ~ 114/12/09
檢視
聘用職務代理人
114/07/14 ~ 114/07/28
檢視
聘用職務代理人
114/06/25 ~ 114/07/09
檢視
聘用職務代理人
114/05/20 ~ 114/05/27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