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

宿舍管理員

公告日期
115/04/15
有效期間
115/04/15 ~ 115/04/2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2
候補
-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資格條件: 具專科(含)以上學歷。 其他條件: 1.具備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積極主動且樂於與青年學子交流互動。 2.具電腦文書處理基礎並略諳英語 (具英檢證明尤佳,無亦可)。 3.具水電維修相關技能尤佳 (具相關證照尤佳,無亦可)。 4.身心障礙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職務說明 (一)職稱:宿舍管理員 (二)名額:2名 (三)工作內容: 1. 宿舍巡邏(包含頂樓巡檢、公共區域巡視)、門禁、秩序、清潔等管理維護。 2. 學生進住、遷出之物品發放及回收檢驗。 3. 宿舍修繕申請、寢室帶修繕與確認等事宜。 4. 責任區宿舍管理、幹部輔導、協助辦理宿舍活動。 5. 廠商修繕、訪客申請登記與管制。 6. 宿舍各項資料建立及更新管理。 7. 夜間緊急狀況處理、臨時交辦事項(須能配合本校調整工作內容)。 (四)工作待遇: 1.宿舍管理員薪資標準依本校宿舍管理員報酬標準表辦理。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五)差勤 1.工作時間:輪值早、中、晚三班制(含農曆春節、國定假日、休息日、例假日)。 2.休假:休假日、例假、國定假日、特別休假均採排休方式。 3.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六)聘期: 1.試用期為到職當日起算3個月。 2.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始得正式僱用;不合格者即停止僱用。 3.期滿考核合格者始得正式僱用;不合格者終止契約,本契約並自通知試用者不合格之日起失其效力。 (七)上班日:115年4-5月 (聘用簽核完成後起聘)。
聯絡方式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將以下資料,並合併為一個 PDF 檔,於115年4月20日(一)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宿舍管理員-(姓名)」字樣,依本組電腦收件時間為準。 1.履歷表(格式不限,須包含學經歷、現職說明、自傳、聯絡方式)。 2.最高學位證書影本。 3.其他有助於審查之佐證文件(如: 水電維修相關技能、英文檢定等,無則免附)。 (二)聯絡人:電話:03-4227151分機57290,劉小姐。 (三)本職缺錄取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四)申請截止後,再進行相關審查作業,資格經審查合格且通過初審者,始得參加第二階段面試評審,評審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不予評審。資格不合及未通過初審者,恕不再另通知,敬請見諒。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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