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農場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農場專員
公告日期
115/04/15
有效期間
115/04/15 ~ 115/04/21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考試。
3.銓審:現職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4.考績:近5年考績3年甲等、2年乙等以上。
5.獎懲:近5年無懲處紀錄,且任公職期間合計未受申誡3次(含)以上懲處紀錄。
6.專業證照:
7.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8.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人事業務。
2.內控、研考業務。
3.行政值勤。
4.第5類委託經營履約管理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5年4月21日(星期二)前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社會工作師)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聯絡電話:089-862028分機31;聯絡人:高先生。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32 錢組長。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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