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臨時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15
有效期間
115/04/15 ~ 115/04/22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高中職以上畢業(具文書處理能力)。 2.熟悉電腦作業、刻苦耐勞、具服務熱忱及工作積極認真。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4.能配合活動加班者。
工作項目
民政業務暨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皆以A4紙張印製(排列整齊即可,請勿裝訂),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115年4月22日)前,掛號寄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板橋區公所秘書室收,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文件不齊全以放棄論,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信封請註明應徵民政課臨時人員】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務必簽名,不須檢附(上傳)照片。 (請至本所網站/表單下載/秘書室下載/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https://www.banqiao.ntpc.gov.tw/home.jsp?id=ea63572cd5291017)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專長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徵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應徵人員均不適者,本所得予從缺。 四、候補1名,候補期間5個月。 五、本職缺薪資為32,450元整,須經試用期3個月,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正式僱用;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六、本所秘書室連絡電話:02-2968-6911#214 鄧小姐。 民政課連絡電話:02-2968-6911#248 康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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