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14
有效期間
115/04/14 ~ 115/04/16
職務列等
約用人員至約用人員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 二、工作經驗: 1. 大學或專科以上學歷(專科畢業需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2.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相關工作3年以上經驗。 三、具備電腦基本操作、電腦文書處理(如Word、Excel…等)、網際網路等基本能力。 四、具備普通英文能力;良好臺語能力。 五、具備汽、機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1.執行院頒「維護公共安全方案-營建管理部分」及營建工程之規劃、設計、監造等工程技術相關業務。 2.協助辦理都市管理規劃及研究發展與工程規劃營建管理等本局工程發包暨相關作業、執行違建、違規使用廣告招牌物拆除等相關業務。 3.長官臨時交辦事務。
聯絡方式
符合徵才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5年4月16日(星期四)前(以郵戳或親送為憑)寄臺中市西屯區東興路三段330號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修復工程科)收。(聯絡人:顏先生,聯絡電話:04-23260525)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最高學歷證書 *簡要自傳一份(A4格式,600字以內為限) *其他專業證照 (以上證件均請附影本並請註明應徵職缺) *核薪方式:月薪38,948元(含勞、健保) *僱用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若表現優異則酌予續僱。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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