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職安健康處
臺南市職安健康處聘用檢查員
公告日期
115/04/15
有效期間
115/04/15 ~ 115/05/04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1.符合「勞動檢查員遴用及專業訓練辦法」第2條所定遴用資格之國內外理、工、農、醫、管理等相關研究所畢業或國內外理、工、醫、農、管理等相關學系大學以上學歷,具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七條所定職業安全管理師、 職業衛生管理師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並符合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資格者。
2.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汽機車駕照。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
4.品德操守優良,具服務熱忱,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及假日出勤。
工作項目
1.轄內職業安全衛生監督檢查事項。
2.安全衛生檢查後續配合事項。
3.其他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之安全衛生管理、教育訓練、型式驗證產品抽驗及市場查驗、危害性化學品分級管理抽查、環境監測計畫及監測結果查核、製程安全評估報告備查及受理勞動場所職業災害通報並派員實施調查等事項。
4.涉及職業安全衛生檢查之勞動部交辦事項。
5.其它主管交辦事項。
6.本職缺暫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職安中心代管代訓(上班地點:高雄市),並將視業務需要作嘉義縣市、臺南市、屏東縣、臺東縣、金門縣及澎湖縣等工作地點調整。
聯絡方式
一、應檢具證件: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s://www.tainan.gov.tw/求職徵才-徵才公告上方,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下載;因應臺南市政府推動求職履歷不貼照政策,簡歷表得不附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汽機車駕照掃描影本,如為相關學系大學以上學歷,並具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資格者,請檢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資格證明文件。
二、採線上報名,請至本府網頁(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D.aspx?id={7d4ce794988a4741b89521fcdc8c3da0x78263}&nsub=K0A420)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應附證明文件;請於115年5月4日前完成上述程序,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連絡電話:(06)6322231分機6418。
三、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格者及未予面試者,不另行通知。就面試人員中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四、為節能減碳,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交通工具。
五、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訊息/市府徵才公告」項下。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聘用檢查員
114/11/25 ~ 114/12/22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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